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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25日 星期六

老師不是保母,家長亦非督學

老師不是保母,家長亦非督學 (【聯合報╱社論】, 6/27/2011)
"由家長會制訂「教師工作守則」,是「全國校長協會」的主張,其目的當然在方便校長對教師的「管理」。而「全家盟」訂出來的守則,果然鉅細靡遺,包括老師應如何出題、每年需進修幾小時、幾點鐘該接電話,完全符合校長管理考評的方便和具體化。但是,把教師當成生產線作業員般地刻板約束,乃至下班後還得隨時應召擔任「學生保母」工作,教師的工作權其實已遭到了嚴重侵犯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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